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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纬新材(68858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一、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 作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 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 实的;所有文件和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 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三、本财务顾问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告文件进行核查,确信公告文件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规定。 四、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内核机构审查,并 获得通过。 五、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 益变动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作 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