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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688035) -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 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预付刊播费、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 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亦不得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 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或委托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