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301046)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公 司就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和说明,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 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 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