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301078)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 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 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