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300699) - 特定对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 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内幕信息的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 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保 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四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采取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 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信原则: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 准确,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