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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复材(3006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GW COMPOSGW COMPOS(SZ:300699)2025-08-18 09:0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 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非职 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其不再担任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