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30022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体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 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1、全资子公司; 2、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 方式形成的公司控股超过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 子公司;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 范子公司行为,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 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持有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