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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瑞特装(30022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FuruiseFuruise(SZ:300228)2025-08-18 09:01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 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 立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累积投票权总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累积投 票权的票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累积投票权的票数分散 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的制度。 第三条 在适用累积投票制的情况下,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应表明该 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公司股东会仅选 举一名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