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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瑞特装(3002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FuruiseFuruise(SZ:300228)2025-08-18 09:01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一条 为维护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