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3002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