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道明光学(002632) -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DAOMINGDAOMING(SZ:002632)2025-08-18 09:01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 格,提名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去成员职务,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 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