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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DAOMINGDAOMING(SZ:002632)2025-08-18 09:01

第一条 为规范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主动辞职 或辞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换或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或更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前由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解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职,董事离任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 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