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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食品(300908)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同意, 子公司不得开展该业务。 第三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在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 (二)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 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豆油等期货品种。 (三)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及期货持 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及时间段相匹配。 (四)公司应以自身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