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本股份(60319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称《指引第 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组织实施。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 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 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 义务,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 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