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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本股份(603193) - 内部审计制度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 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 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审计部在 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 会直接报告。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