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30076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立华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 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八条 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项时,因特殊情 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要求对方签署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