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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3007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LIHUALIHUA(SZ:300761)2025-08-18 10:01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以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承担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