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601137) - 博威合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 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