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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601137) - 博威合金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BAMCBAMC(SH:601137)2025-08-18 10:1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 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其任职资格 包括: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及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市 规 则》 第4.3.3条 规定 情 形之 一 的;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