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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忠实 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章程》中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执行副总裁、高级 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均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执行副总 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