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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视觉(30055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提升董事会效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遴选及提名;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和津贴的董事长、董事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 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 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