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 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 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 公司董事会; (二)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 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 公司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