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 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 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