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002664)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 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周岳江、毛美英、陈毅敏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 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