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000703) -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考核 与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 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适用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