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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3016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是指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包括在履行应当履行的程序后调整、变更的投资项目。 募投项目发生调整、变更的,闲置、节余的统计口径均按调整、变更后的募投项 目的金额计算,但调整、变更该募投项目的股东会决议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 本制度所称的"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