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301678)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恒汇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25 号)文 件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88.8867 万 股,发行价格为 12.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657.75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8,461.1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196.58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610 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