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30047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沙 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4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63,986,96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59.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33,459,312.79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6,536,203.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826,923,109.78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