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修订)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的有关 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 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 有诚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以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