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603598)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