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30008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维护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 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 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 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 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