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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300083)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 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一名 委员代为履行主任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在该 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