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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30008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