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3000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董事 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职 务,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 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 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在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阻碍或者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