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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瓷材料(30028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年8月)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 责任有关的资料,按本制度的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督 促处理方案的执行。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与追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