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30028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 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办法 规定。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派出的董事在表决前,需取得公司董 事会的授权。 第三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层级企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所属单位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 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 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 供担保,按本办法执行。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