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30063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职权及义务 第 6 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2. 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 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 7 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职权: (一)依照工作分工,负责所分管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 1 -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 3 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 4 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 5 条 本细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 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