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3006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保证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 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 3 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 6 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