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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JZWF ALJZWF AL(SZ:000612)2025-08-18 12:4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焦 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 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非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 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