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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00287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WEFLOWEFLO(SZ:002871)2025-08-18 12:47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