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0028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相关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