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隆股份(00287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变动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