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六)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 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承担 法律责任,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声誉时,对责任人采取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大股东;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收集、汇总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