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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JZWF ALJZWF AL(SZ:000612)2025-08-18 12:48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 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任。 独立董事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