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 工作。 第三章 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