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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0023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WANTONG TECHWANTONG TECH(SZ:002331)2025-08-19 08:3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 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