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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00073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APELOAAPELOA(SZ:000739)2025-08-19 10:0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