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00073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 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 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室、事业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单位")。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 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审计监察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可 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