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00073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持股50% 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规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行为,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切实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独立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并依法设 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或实质控制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对 其行使完全的控制权和分配权。 第三条 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 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