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00073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发生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